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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人員甄審小組設置要點 5
五 本小組召開會議時,應作成會議記錄,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 會議次別、日期及地點。 (二) 主席及出席委員。 (三) 受甄審人數及其姓名與職稱。 (四) 決議事項。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