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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澎湖監獄「各類(級)收容人分類處遇」實施要點 10
十  有關收容人各類別之處遇,本實施辦法如有未列事項,均依部頒「處
    遇要點 (處遇表) 」規定執行。
民國 87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10
十  有關收容人各類別之處遇,本實施辦法如有未列事項,均依部頒「處
    遇要點 (處遇表) 」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