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駕駛技工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要點 17
十七、不得在工作場所酗酒、賭博,或與人爭吵打架滋事。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修正
17
十七、不得在工作場所酗酒、賭博,或與人爭吵打架滋事。
民國 91 年 01 月 18 日訂定
17
不得在工作場所酗酒、賭博,或與人爭吵打架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