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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明陽中學設置學科召集人實施要點 1
一、設置目的:
    協調教師進行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加強教學活動,發揮教育功能。
民國 90 年 08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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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設置目的:
    協調教師進行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加強教學活動,發揮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