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看守所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8
八  本小組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應報陳  所長核定後實施,並以機關名
    義副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備查。
民國 89 年 01 月 11 日修正
8
八  本小組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應報陳  所長核定後實施,並以機關名
    義副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