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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花蓮看守所綠色採購方案 5
五  本案列入移交,統計表詳實填寫並注意陳報時限。
民國 90 年 11 月 2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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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案列入移交,統計表詳實填寫並注意陳報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