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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花蓮看守所陳情請願事件處理原則 1
一  依據法務部頒「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辦理
    。
民國 90 年 11 月 2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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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法務部頒「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