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檔案借出時,應將所調檔案及調案人服務科室、姓名、借出日期 登記於調案紀錄簿,以便隨時查催。
二十五 檔案借出時,應將所調檔案及調案人服務科室、姓名、借出日期 登記於調案紀錄簿 (附件四) ,以便隨時查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