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管理同仁親職座談暨安排眷屬參觀機關活動注意事項 7
七  參觀人員須服裝整齊,入所參觀應聽從專人引導,保持肅靜,不得脫
    隊,不得與收容人交談或傳遞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拍照或錄影。
民國 91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7
七  參觀人員須服裝整齊,入所參觀應聽從專人引導,保持肅靜,不得脫
    隊,不得與收容人交談或傳遞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拍照或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