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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管理同仁親職座談暨安排眷屬參觀機關活動注意事項 6
六  參觀時戒護科應指派專人負責各項陪同及解說事宜,參觀時應先將隨
    身物品置放於保管箱內並接受管理人員安全檢查,始得入內參觀。
民國 91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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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參觀時戒護科應指派專人負責各項陪同及解說事宜,參觀時應先將隨
    身物品置放於保管箱內並接受管理人員安全檢查,始得入內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