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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2
二  工作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 本網站中央法規之建置事宜。
 (二) 本網站司法判解、條約及協定之建置事宜。
 (三) 本網站兩岸及港澳協議之建議事宜。
 (四) 本網站發布法規訊息及相關網站連結之維護事宜。
 (五) 本網站意見箱及電子報發行處理事宜。
 (六) 本網站主機負載及連外頻寬之評估事宜。
 (七) 各機關通報作業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諮詢事宜。
 (八) 各機關執行法規通報資料之統計及陳報行政院事宜。
 (九) 各機關法規通報成效之考核擬議及陳報行政院事宜。
 (十) 其他有關本網站維運及全國法規電腦處理作業規範檢討、修正事宜
      。
民國 90 年 03 月 29 日訂定
2
二  工作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 本網站中央法規之建置事宜。
 (二) 本網站司法判解、條約及協定之建置事宜。
 (三) 本網站兩岸及港澳協議之建議事宜。
 (四) 本網站發布法規訊息及相關網站連結之維護事宜。
 (五) 本網站意見箱及電子報發行處理事宜。
 (六) 本網站主機負載及連外頻寬之評估事宜。
 (七) 各機關通報作業執行情形之督導及諮詢事宜。
 (八) 各機關執行法規通報資料之統計及陳報行政院事宜。
 (九) 各機關法規通報成效之考核擬議及陳報行政院事宜。
 (十) 其他有關本網站維運及全國法規電腦處理作業規範檢討、修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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