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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4
四、使用人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上網發表個人政治立場言論等有違公務
    人員行政中立立場之情事。
民國 93 年 05 月 27 日修正
5- 1
五之一、使用人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上網發表個人政治立場言論等有違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立場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