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資訊軟硬體設備購案驗收準備注意事項 2
二、本部辦理各項資訊軟硬體設備購案之驗收準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訂定
2
二  本部辦理各項資訊軟硬體設備購案之驗收程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