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所稱不動產,指 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條第一項所稱不動產,係指土地及房屋。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七款第一項所稱不動產,係指土地及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