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辦、繕校「絕對機密」或「極機密」文書,應隔離辦公,與有關單位會 商時,亦應採取隔離措施。擬辦、繕校「機密」「密」文書,應注意防止 他人窺視。 機密文書會商,會商範圍應有限制,會商經過並應紀錄附卷。
擬辦、繕校「絕對機密」或「極機密」文書,應隔離辦公,與有關單位會商時,亦應採取 隔離措施。擬辦、繕校「機密」「密」文書,應注意防止他人窺視。 機密文書會商,會商範圍應有限制,會商經過並應紀錄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