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應派員視察更生保護會,每年至少一次。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 事宜,並將會議紀錄函報本會備查。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事宜,並將會議 紀錄函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