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02:4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法務部應派員視察更生保護會,每年至少一次。
民國 88 年 10 月 13 日修正
第 9 條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
事宜,並將會議紀錄函報本會備查。
民國 78 年 05 月 22 日修正
第 9 條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事宜,並將會議
  紀錄函報本會備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