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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員工參與「合會」實施要點 2
貳 目的: 有效掌握員工參與「合會」狀況,對於以會養會或有倒會之虞者,嚴 予查察考核,並預為規勸,以避免因惡性倒會引起金錢糾紛,致影響 員工上班情緒及損害機關聲譽。
民國 90 年 12 月 2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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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目的: 有效掌握員工參與「合會」狀況,對於以會養會或有倒會之虞者,嚴 予查察考核,並預為規勸,以避免因惡性倒會引起金錢糾紛,致影響 員工上班情緒及損害機關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