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前條各款疾病之受刑人或被告,應經醫師詳為檢診簽具意見,呈 由該監所長官核准後,始得移住病舍。
三 具有前條各款疾病之受刑人或被告,應經醫師詳為檢診簽具意見,呈 由該監所長官核准後,始得移住病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