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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康樂室使用管理要點 2
二、康樂室開放時間:平常日下午五時至夜間九時止,假日自上午九時至
    十二時,下午二時起迄夜間九時止。
民國 100 年 01 月 20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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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康樂室開放時間:平常日下午四時半至夜間十時止,假日自上午九時
    起迄夜間十時止。
民國 91 年 02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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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康樂室開放時間:【平常日】下午四時半至夜間十時止,【假日】自
    上午九時起迄夜間十時止。使用康樂室者請至門衛登記領取鑰匙,用
    畢歸還,鑰匙嚴禁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