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使用運動場者,平日請至總務科財產承辦人處登記及領取鑰匙;假日 或夜間由中央台控管,用畢請立即歸還,嚴禁複製或轉借他人使用。
三、使用風雨運動場者,平日或假日請自行至門衛登記並且領取鑰匙,用 畢請立即歸還,嚴禁複製或轉借他人使用。
三、使用羽球館者請至門衛登記領取鑰匙,用畢立即歸還,嚴禁複製或轉 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