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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受理媒體採訪攝影暨來賓參觀訪問注意事項 5
五  為易於掌控參訪時之秩序及避免發生困擾,參訪前接待人員先行講解
    應注意事項。
民國 91 年 03 月 21 日訂定
5
五  為易於掌控參訪時之秩序及避免發生困擾,參訪前接待人員先行講解
    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