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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監獄受理媒體採訪攝影暨來賓參觀訪問注意事項 10
十 參訪人員所攜之物品或器材,如認有影響戒護安全之虞者,應交由戒 護科保管,參訪結束後領回。
民國 91 年 03 月 21 日訂定
10
十 參訪人員所攜之物品或器材,如認有影響戒護安全之虞者,應交由戒 護科保管,參訪結束後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