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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管理人員常年教育實施要點 4
四、各矯正機關為策劃管理人員常年教育事宜,得組織常年教育委員會 (
    以下簡稱教育委員會) 。
民國 94 年 11 月 02 日修正
4
四、各矯正機關為策劃管理人員常年教育事宜,得組織常年教育委員會 (
    以下簡稱教育委員會) 。
民國 81 年 01 月 04 日修正
4
四  各監所為策劃管理人員常年教育事宜,得組織常年教育委員會 (以下
    簡稱教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