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各機關應依據收容人數及穀倉容積自備安全存糧,每月應參照上月 份實際食用糙米量,向臺灣省糧食局申請撥售 (福建省轄區除外) ,伙食費除支付所購糙米價款外,按其餘額自行靈活運用購買其他 伙食食品,並應切實依據有關法令規定採購前項伙食實物。
十三 各監、院、所應依據收容人數及穀倉容積自備安全存糧,每月應參 照上月份實際食用糙米量,向臺灣省糧食局申請撥售 (福建省轄區 除外) ,伙食費除支付所購糙米價款外,按其餘額自行靈活運用購 買其他伙食食品,並應切實依據有關法令規定採購前項伙食實物。 附表 ┌─┬───┬─┬─┬─┐備 │燃│人 類 │重│煤│木│考 │ │數 別 │油│ (│材│: │料│ ( │ (│市│ (│五項名 │ │名 │公│斤│市│十增以 │日│) │升│) │斤│名加上 │ │ │) │ │) │以四依 │用├───┼─┼─┼─┤下十一 │ │ 五 │三│七│七│者市百 │數│ ○ │○│五│五│,斤名 │ ├───┼─┼─┼─┤煤,標 │量│ 一 │ │一│一│柴重準 │ │ ○ │五│三│三│兩油計 │表│ ○ │五│○│○│項增算 │ ├───┼─┼─┼─┤每加, │ │ 二 │一│二│二│名十餘 │ │ ○ │○│四│四│均七類 │ │ ○ │五│○│○│以公推 │ ├───┼─┼─┼─┤一升。 │ │ 三 │一│三│三│斤 ( │ │ ○ │五│一│一│半餘 │ │ ○ │○│○│○│計類 │ ├───┼─┼─┼─┤算推 │ │ 四 │一│三│三│,) │ │ ○ │八│八│八│重。 │ │ ○ │五│○│○│油一 │ ├───┼─┼─┼─┤每百 │ │ 五 │二│四│四│名名 │ │ ○ │一│五│五│均未 │ │ ○ │五│○│○│以滿 │ ├───┼─┼─┼─┤○者 │ │ 六 │二│五│五│., │ │ ○ │四│一│一│六在 │ │ ○ │○│○│○│公七 │ ├───┼─┼─┼─┤斤十 │ │ 七 │二│五│五│計五 │ │ ○ │五│七│七│算名 │ │ ○ │五│○│○│。以 │ ├───┼─┼─┼─┤一下 │ │ 八 │二│六│六│百依 │ │ ○ │六│三│三│名五 │ │ ○ │五│○│○│以十 │ ├───┼─┼─┼─┤上名 │ │ 九 │二│六│六│者標 │ │ ○ │七│八│八│,準 │ │ ○ │○│○│○│每計 │ ├───┼─┼─┼─┤一算 │ │ 一 │ │ │ │百, │ │ ○ │二│七│七│名在 │ │ ○ │八│三│三│煤七 │ │ ○ │○│○│○│柴十 └─┴───┴─┴─┴─┘兩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