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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人員服制要點 11
十一、制服所用材料,以國產為原則。
民國 93 年 10 月 01 日修正
11
十一、制服所用材料,以國產為原則。
民國 92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11
十一  制服所用材料,以國產為原則。
民國 90 年 02 月 09 日修正
11
十一  制服所用材料,以國產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