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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94
九十四  本部發行「法務通訊」、「獄政專刊」,有關犯罪矯治之內容及
        報導,宜列為自修課程,以加強及提升管理人員之專業知識。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94
九十四  本部發行「法務通訊」、「獄政專刊」,有關犯罪矯治之內容及
        報導,宜列為自修課程,以加強及提升管理人員之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