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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90
九十 實施常年教育,可由機關自行延聘鄰近之監所首長或學養豐富之主 管等,配合施教科目講述實務經驗及監所法規之應用,以建立全體 工作人員之共識。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90
九十 實施常年教育,可由機關自行延聘鄰近之監所首長或學養豐富之主 管等,配合施教科目講述實務經驗及監所法規之應用,以建立全體 工作人員之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