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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87
八十七  辦理管理員常年教育,應切實執行,勿流於形式,以落實訓練。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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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辦理管理員常年教育,應切實執行,勿流於形式,以落實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