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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81
八十一  監務委員會於審查受刑人假釋案時,提報教誨師應就受刑人犯罪
        情節,在監外時生活狀況、在監執行情形,其親屬關懷程度,及
        其是否能繼續保持善行,詳為報告,並作評論。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81
八十一  監務委員會於審查受刑人假釋案時,提報教誨師應就受刑人犯罪
        情節,在監外時生活狀況、在監執行情形,其親屬關懷程度,及
        其是否能繼續保持善行,詳為報告,並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