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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30
三十  邇來營造工普遍缺乏,各監獄應加強訓練受刑人為水泥工、模板工
      及鋼筋工等技能,使其習得一技之長。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30
三十  邇來營造工普遍缺乏,各監獄應加強訓練受刑人為水泥工、模板工
      及鋼筋工等技能,使其習得一技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