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眾傳播媒體從業人員如欲參觀、採訪、拍攝或錄影矯正機關,應提 示相關證明文件,於二十四小時前向該矯正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 為之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 但因情形特殊或時間迫切且經核准 者,不在此限。)
二 大眾傳播媒體從業人員如欲參觀、採訪、拍攝或錄影監、院、所,應 提示相關證明文件,於二十四小時前向該監、院、所提出申請,經核 准後為之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 但因情形特殊或時間迫切且經 核准者,不在此限。 附件一:採訪申請書 民國╴╴年╴╴月╴╴日 監獄典獄長 少年輔育院院長 技能訓練所所長 惠鑒: 看守所所長 少年觀護所主任 茲依下列所記諸項內容,擬至 貴監、院、所進行〔□新聞採訪 ,□攝影〕,謹請惠予協助。 〔新聞採訪申請內容〕 一 採訪目的 二 採訪內容等 (一) 採訪內容 (二) 有無攝影□有□無 1 理由 (必要性) 2 場所或人物 (三) 有無訪談□有□無 1 理由 (必要性) 2 受訪人同意簽名: 3 人物及內容 (具體的) 三 採訪日期 民國╴╴年╴╴月╴╴日 (星期╴╴) 上午、下午╴╴時╴╴分到上午、下午╴╴時╴╴分 四 採訪人員 (一) 採訪人員數:╴╴人 (二) 採訪人員姓名及單位 (三) 採訪所使用機器,材料種類 五 預定報導日期 預定民國╴╴年╴╴月╴╴日╴╴時╴╴分於╴╴╴報導 六 其他事項 申請人: ┌──┐ 公司行號名: │ 章 │ 地 址: └──┘ 負責人: ┌──┐ │ 章 │ └──┘ ┌──┬─┬─┐ │機長│ │ │ │關核│准│章│ │首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