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戒治所實施階段處遇課程應行注意事項 6
六、戒治處分課程之相關主題單元,應依第三點及附表二所定之課程內容
    ,擇要實施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