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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少年輔育院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民國 61 年 11 月 29 日訂定
第 1 條
  本辦法依少年輔育院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