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 25 條
監獄得依本法第三十四條及相關法令規定,承攬公、私立機關(構)、團 體或個人之勞務或成品產製。
民國 80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第 41 條
監獄得依法令規定,投標、承攬公私經營之作業。 前項作業契約,應由典獄長署名,並由主辦作業及會計人員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