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8: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 25 條
監獄得依本法第三十四條及相關法令規定,承攬公、私立機關(構)、團
體或個人之勞務或成品產製。
民國 80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第 41 條
  監獄得依法令規定,投標、承攬公私經營之作業。
  前項作業契約,應由典獄長署名,並由主辦作業及會計人員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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