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對於再議案件,一審檢察官經審核後,如認再議之聲請為有理由, 應自行撤銷續予詳查,對於逾期聲請再議之案件,應自行駁回。
十六 對於再議案件,一審檢察官經審核後,如發現確有調查未完備情形 ,應自行撤銷續予詳查,對於逾期聲請再議之案件,應自行駁回。
檢察官於接受判決正本後,應詳予審查原判決之認事、用法、量刑是否妥 適,決定應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