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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官辦理違反商標法案件應行注意之點 5
五  本法第六十三條部分:本條處罰惡意使用他人商標名稱罪,須以該他
    人商標名稱已經載入商標圖樣者為前提要件,其商標名稱如未載入圖
    樣,則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即不受本法之保護。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