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8:3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發還刑事保證金要點 2
二 案件經處分不起訴、判決確定或其他具保原因消滅,依法應發還保證 金時,應不待聲請,即依本要點規定發還之。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