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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福建金門馬祖地區檢察官定期調動要點 1
一  為因應福建金門及馬祖地區特性及司法業務需要,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7 年 09 月 2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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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因應福建金門及馬祖地區特性及司法業務需要,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