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檢察官於案件執行後,將卷宗發還地方檢察 署時,務須在文內敘明執行情形。
三 高等法院檢察署或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案件執行後,將卷宗發還地 方法院檢察署時,務須在文內敘明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