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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守則 21
二十一 (充實新知) 檢察官應精研法令,並隨時充實辦案所需知識技能,以掌握社會 動向及最新犯罪型態,打擊犯罪。
民國 92 年 08 月 15 日修正
21
二十一 (充實新知) 檢察官應精研法令,並隨時充實辦案所需知識技能,以掌握社會 動向及最新犯罪型態,打擊犯罪。
民國 85 年 06 月 24 日訂定
7
七 檢察官不得洩露或違法使用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