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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官搜索政府機關應行注意事項 8
八  搜索宜儘量一次完成,避免重覆為之,以維該政府機關之形象。
民國 84 年 03 月 08 日訂定
8
  八  搜索宜儘量一次完成,避免重覆為之,以維該政府機關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