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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官搜索政府機關應行注意事項 10
十  搜索前後均應保守秘密,勿成為媒體渲染之焦點,以免造成該政府機
    關之困擾及引起社會大眾之誤解。
民國 84 年 03 月 08 日訂定
10
  十  搜索前後均應保守秘密,勿成為媒體渲染之焦點,以免造成該政府
        機關之困擾及引起社會大眾之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