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檢察官之舉證責任(一))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故檢 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對非屬應行國民參 與審判之案件,提起公訴時,起訴書內記載之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 犯法條等事項,應指明證據方法或證據資料與待證事實之關係,如 係移送併案審理之案件,亦應檢具併案意旨書,以落實舉證責。( 刑訴法一六一)
七十 (檢察官之舉證責任 (一) )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故檢 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時,起訴 書內記載之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等事項,應指明證據方法或 證據資料與待證事實之關係,如係移送併案審理之案件,亦應檢具 併案意旨書,以落實舉證責任。 (刑訴法一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