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九、(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之聲請及執行) 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法院相對應之 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務部核准之監獄受刑人假釋名冊向法院聲 請裁定。於收受裁定正本後應即檢送並函請執行監獄所在地 之地方檢察署命令該假釋受刑人於出獄後之指定期日內向其 居住處所之地方檢察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之執行。假釋經 撤銷後,則無須聲請法院裁定撤銷保護管束。(刑法九三、 刑訴法四八一、保安處分執行法六五之一)
一百四十九、(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之聲請及執行) 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法院相對應之 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務部核准之監獄受刑人假釋名冊向法院聲 請裁定。於收受裁定正本後應即檢送並函請執行監獄所在地 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命令該假釋受刑人於出獄後之指定期日內 向其居住處所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之執行 。假釋經撤銷後,則無須聲請法院裁定撤銷保護管束。(刑 法九三、刑訴法四八一、保安處分執行法六五之一)
一百四十七 (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之聲請及執行) 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由受刑人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依法務部核准之當地監獄受刑人假釋名冊向法院聲請裁定 。於收受裁定正本後即命令該假釋受刑人於出獄後之指定期 日內向其居住處所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之 執行。假釋經撤銷後,則無須聲請法院裁定撤銷保護管束。 (刑法九三、保安處分執行法六五之一)
一○二 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由受刑人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依 法務部核准之當地監獄受刑人假釋名冊向法院聲請裁定。於收受 裁定正本後即命令該假釋受刑人於出獄後之指定期日內向其居住 處所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之執行。假釋經撤銷 後,則無須聲請法院裁定撤定撤銷保護管束。 (刑法九三、保安 處分執行法六五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