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五、(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經判決確定者,應即將被褫奪公權者之姓名、年 籍等,函知受刑人、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銓敘部或服務之公職機關。(刑法三六)
一百四十五 (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經判決確定者,應即將被褫奪公權者之姓名、年 籍等,函知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銓敘部、 該受刑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或服務之公職機關。 (刑 法三六)
九十九 褫奪公權,經判決確定者,應即將被褫奪公權者之姓名、年籍等 ,函知該受刑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 (刑法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