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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28
一百二十八、(審理中之併案)
            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案件於法院審理中
            者,如欲移送該法院併案審理時,應敘明併案部分之犯罪事
            實及併案之理由,並知會該審理案件實行公訴之檢察官。(
            刑訴法二六七)
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修正
128
一百二十八   (審理中之併案)
            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之案件於法院審理中
            者,如欲移送該法院併案審理時,應敘明併案部分之犯罪事
            實及併案之理由,並知會該審理案件實行公訴之檢察官。 (
            刑訴法二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