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派辦理具保責付手續之人員,不得藉故刁難、拖延、需索,或接受招待 、餽贈,或將被告帶至其他處所辦理與覓保,責付無關之事件,違者從嚴 議處。
奉派辦理具保責付手續之人員,不得籍故刁難、拖延、需索,或接受招待 、餽贈,或將被告帶至其他處所辦理與覓保、責付無關之事件,違者從嚴 議處。
奉派辦理具保責付手續之人員,不得籍故刁難、拖延、需索,或接受招待、餽贈,或將被 告帶至其他處所辦理與覓保、責付無關之事件,違者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