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感化教育,採用學校方式,兼施軍事管理。未滿十四歲者,得併採家 庭方式,為教育之實施。 感化教育處所,應分別設置教員、技師、醫生、生活輔導員等人員,辦理 各項事宜。
實施感化教育,採用學校方式,兼施軍事管理。未滿十四歲者,得併採家庭方式為教育之 實施。 感化教育處所應分別設置教員、技師、醫生、生活輔導員等人員,辦理各項事宜。